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近期表彰奖励2022-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请获奖对象根据《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2-2023学年度奖教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2022-2023学年度奖教奖励对象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已经获得2023年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的对象除外见附件4)。
2. 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写《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2-2023学年度奖教奖励申报表》(附件2)和《福建师大泉州附中奖教奖励对象汇总表》(附件3),并将《申报表》和相关文件、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完当场退回、复印件上请用铅笔写个人名字)交到办公室;获奖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于 12月20日(周三)上午12:00前交到学校办公室。
3.奖励项目五、项目六由个人填写申报。其它项目由相关部门核定申报, 12月20日(周三)前上午12:00直接将汇总表以“处室+奖教”命名发到校办公室邮箱qzswzx@126.com。
4. 本通知及所有附件见校园网“校园公告”栏。
【附件1】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2—2023学年度奖教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2】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2-2023学年度奖教奖励对象申报表.xlsx
【附件3】建师大泉州附中2022-2023学年度奖教奖励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4: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汇总表(经鲤城区教育局审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