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咨询的途径可以分为:
1. 门诊咨询 在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或医院的心理咨询门诊进行。心理医生与当事人采取面对面的方式交谈,详细了解、分析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摆脱有碍于心身健康的不利因素,提高他们解决问题、适应环境的能力。对已经形成心理障碍者,则分析其病因和症状,制定完整的治疗计划。门诊咨询掌握情况全面,能够更深入地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是一种首选的心理咨询方法。
2. 电话咨询 利用电话通话的方式对当事人给予劝告、安慰或鼓励、指导。由于电话咨询的方便性、快捷性,深受当事人的喜爱。这种形式在国外的主要功用是心理危机干预。故被称为“希望线”、“生命线”。在我国大陆,由于人们对心理咨询还不能深入理解、公开接纳;电话咨询隐蔽性、保密性强的特点便使它成为心理咨询的一种重要形式。
3. 信函咨询 以通信的方式进行咨询,当事人来信提出自己要求咨询的问题,心理医生给予回信答复,其优点是不受居住条件限制,于那些不善于口头表达或较为拘谨的当事人来说是一种较易接受的方法。但咨询效果会受当事人的书面表达能力、理解力和个性特点的影响。
4.专栏咨询 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开辟心理咨询专栏,对读者、听众、观众提出的典型心理问题进行公开解答。优点是受益面广,具有治疗与预防并重的功能。但是存在模糊、浅露、泛泛而论的缺陷。
5.现场咨询 由心理咨询机构的专职人员深入到基层或当事人家中,为广大当事人提供多方面服务的一种咨询形式。例如重大考试前深入学校进行考前心理辅导等。
6.网络咨询 网络以其极强的保密性、隐蔽性、快捷性及实时性,为心理咨询提供了无限发展的空间。通过网络,当事人能够真正毫无顾忌地倾诉自己的隐私,暴露自己的问题,从而使心理医生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掌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做出适时的分析判断,并可以通过实时交谈不断矫正其分析判断,做出切合实际的引导及处理。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咨询将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二、按照咨询的对象可分为:
1. 直接咨询 由心理医生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咨询,可采取门诊咨询、书信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心理医生和当事人的直接交往和相互作用,使得心理咨询的效果得到保证。
2. 间接咨询 由心理医生对当事人的亲属或其他人员所反应的当事人的心理问题进行咨询。由于在咨询人员和当事人之间增加了一道中转媒介,如何处理好心理咨询人员与中转人的关系,使心理咨询的意见为中转人所领悟、接受并合理实施,是影响心理咨询效果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按照咨询对象的数量分为:
1. 个别咨询
2. 团体(集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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