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鲤城区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5-07 11:17:5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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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鲤委教〔2013〕13号
关于做好鲤城区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学校党(总)支部、区教育局机关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区委活动办《关于做好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泉鲤群组办〔2014〕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要采取有效方式,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党纪观念,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要坚持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以良好的学风、作风搞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达到自觉“照镜子”,主动“正衣冠”的目的。
二、时间安排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要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集中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班子及教育局机关支部从3月下旬开始,各基层学校从4月上旬开始,时间安排5周左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三、方法步骤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突出“三学同步、四听并重”。三学同步即个人自学、领导讲学、集中研学三种形式同步推进;四听并重即一听对班子及班子成员“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二听对教育工作的诉求,三听为师生服务的举措,四听加快教育发展的良策。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1、个人自学。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全体党员,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深入学习,主要学习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二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反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有关文献资料。三是学习党内法规法纪,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四是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有关资料。五是学习省、市、区近年来涌现出的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事迹以及全区教育系统的先进典型。
2、领导讲学。区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费森平同志为委、局机关干部及学校校长、书记上党课。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党员教职员工上党课。
3、集中研学。在委、局机关科级干部参加区集中轮训的基础上,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区属各学校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研学。采取专家讲座、播放专题片、座谈交流等形式,重点围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如何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集中研学时间为3-5天,交流讨论2-3次。此外,教育局机关支部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各校按《关于做好鲤城区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各自时间安排好集中学习时间及内容。
4、开展“四项教育”。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典型示范、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组织委、局机关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精神,到龙岭革命老区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进行现场学习。
5、组织交流讨论。结合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时代内涵、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和“四风”和具体表现与危害、围绕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各校要按《通知》要求组织好交流讨论和专题讨论。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要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有力抓手,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促进教育问题解决和教育改革发展。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确立调研内容,带领相关股室人员深入基层学校开展调研,力促在调研中查找问题和不足,在调研中分析问题与不足,在调研中解决问题与不足。各校班子结合学校规范管理、教学教研等中心工作制定并组织调研工作。
(三)听取意见,查找问题
围绕反对“四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三访三创”(机关干部访谈学校,创服务型机关先进;学校管理干部访谈教师,创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教师访谈学生,创教育事业发展先进)活动,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学校、深入教师一线,联系师生,联系群众,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反映,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群众反映强烈和集中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内心期盼和实际需求。听取意见的内容必须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既找准问题症结,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2、明确听取意见的形式。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委、局机关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邀请区属各学校书记、校长,委、局机关各股室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参加。学校班子听取意见,组织召开基层学校处室、年段、学科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
3、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好的作风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现场办公等方式进行。在动员会上,已经完成了对委、局机关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民主评议,下一步,还将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由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各校参照委、局机关做法统筹落实好此项工作。
(四)对照“镜子”,反思查改
在深入学习、听取意见的过程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五面镜子”,边学边查边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
1、对照“五面镜子”。对照理论的镜子,重点学习对照党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查找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对照历史的镜子,从党应对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对照法纪的镜子,学习对照法规法纪,深入查找自己在遵章守纪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躬身自省,严格自律。对照典型的镜子,用先进典型对照、以反面典型警示,见贤思齐,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对照群众的镜子,对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找准差距,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进一步改进群众工作方法。
2、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推动党员干部以“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带着问题学习讨论,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搞清楚哪些问题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哪些是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目前,委、局机关确立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简化公务接待等两个先学先改项目。各校也要认真梳理并确定一至两项先学先改项目。
3、坚持探索建章立制。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要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诚信机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要大力推进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制度,层层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要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四、组织领导
1、做好组织工作。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通过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自学研读、集中宣讲和播放专题教育片等方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区属各学校党(总)支部、局机关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党员干部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要求。有关组织工作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区委第8督导组联系汇报,争取督导组对我教育系统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督查和指导,确保本阶段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2、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介,大力宣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反映各方面的积极评价。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通过言论评论、专题专访等形式,正面引导舆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住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3、注重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提倡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但不以记多少笔记、写多少体会来衡量学习效果。不搞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式的调研,将下基层开展业务工作与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相结合,将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使党员干部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行动更加自觉,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党组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