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6-03-24 09:53:1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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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黄 红 武
(2016年3月17日)
刚才,文通同志代表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厅党组,对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了总结,对2016年工作作了部署,我都赞同。下面,就抓好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我也从四个方面作个发言。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教育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教师承担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意义十分重大。去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把管党治党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各项工作,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得到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全省中小学校不公平招生行为大幅度减少,教辅材料违规征订、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坚决治理;全省高校招生实现“零点招”。广大师生从正风反腐中有了更多获得感,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有了新提高。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近几年来,随着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加大、社会各界对教育支持的加大,学校所掌握的资金资源日益增多,一些重点领域设租寻租的空间依然存在,一些不规范办学行为依然存在。加上教育系统点多、面广、线长,各类学校管理体制不一等多种因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作了进一步阐述,提出了“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求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王岐山同志强调,要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省委尤权书记强调,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优势。省纪委倪岳峰书记强调,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这些要求,为我们提供了重要遵循。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都要在思想认识上敏锐提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管党治党上转变思路,既要管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又要管住党员干部这一“大多数”。要在执纪监督上拓展理念,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从“紧盯违法行为”向“紧盯违纪违规行为”转变,对党员轻微违纪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小错酿成大错。不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健全“不能腐”的机制,努力实现“不想腐”的目标,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党风政风校风向善向上,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二、落实“五抓五看”,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都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实践证明,一个单位也好,一所学校也好,凡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往往问题都比较多,不是班子不团结、互相内讧,就是信访举报多,“四风”和腐败问题往往也比较严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即: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防治腐败;支持纪委办案;管好自己、带好班子和队伍。这五个方面的责任既是党委(党组)的责任,也是书记和每位班子成员的责任。如果主体责任不到位,该抓的没抓,该管的没管起来,那就是失职,失职就要严肃追责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而不紧,等于没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抓好落实,我们的事业就能充满生机;不抓落实,再好的蓝图,也是空中楼阁。”在这方面,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省教育纪工委以及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各高校党委的认识总体是到位的,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落实“两个责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去年12月,省教育厅党组作为省直机关52家厅局的两个代表之一,我被指定在省纪委召开的省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省教育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也多次在省纪委召开的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但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不足,比如,一些单位(学校)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特别是一些行政领导干部片面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的事,出了事就摞挑子给纪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逐级弱化;有的领导干部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看到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热衷于当老好人,内心深处不想抓、也不愿管;有的单位(学校)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对违纪问题倒查追责不力,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有的单位(学校)主要领导存在不作为现象,有的对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学校对二级单位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党员专任教师的紧张度和责任意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从这次省委对高校第一轮第一批巡视的情况看,有的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上述问题。对此,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引起警醒,并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重点。
(一)认真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去年底,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2015〕52号),围绕“五抓五看”,即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把主体责任细化为27项具体任务。今后责任制检查,主要就是检查这27项任务是否落实到位。今年初,省委组织开展对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九项重点内容的前6项就是“五抓五看”方面的内容。各单位(学校)要按照省委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把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理清楚,把党委书记、校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分工清楚,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抓好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履责,把责任压下去,传导到位。其他班子成员要记住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委委员,无论是业务还是党建,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四转一强”。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驻教育厅纪检组已不再承担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省教育厅已正式配备专职机关纪委书记承担这一任务,各设区市可参照执行。各高校纪委虽然是内设机构,也要按规定把不该分管的工作交出去,以主要精力履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支持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特别是要支持纪委开展执纪审查问责工作。要认识到,纪委的力量强了,工作开展好了,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就更好履行了。当前,全省中职和中小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还很不健全,高校二级院系、校办企业及附属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也比较薄弱,希望各级党委(党组)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关心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单位特别是一线学校,直接面对群众、服务师生,师生群众往往对基层学校情况了解和感触最深。从教育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总体状态上看,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学校),省属比市属落实得好,市属比县属好;从学校情况看,校本部比附属学校(医院)好,校一级比二级单位(院系)好。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今年要突出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要重点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中小学校,各高校要重点加强二级院系的党风廉政建设,把主体责任任务层层分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落实到一线学校。要加强责任制检查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对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师生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基层党组织和一线学校,上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
三、实践“四种形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去年9月,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来闽调研时,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对“四种形态”的历史、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全面阐述。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实践“四种形态”作了进一步强调。省教育厅党组中心组还专门组织了学习,我和班子其他成员每人都撰写了1篇学习心得。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原有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领会好、运用好这“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教育、查纠“四风”、执纪监督贯穿于纪律建设的方方面面。这里要特别强调,“四种形态”不仅仅是纪委的事情,前两种形态(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也可以由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要抓学习,知敬畏,强化纪律观念。去年,我们重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今年要结合即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着力抓好《准则》《条例》的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形成人人尊崇党章、遵循制度、遵守纪律的好习惯。根据省委要求,从去年5月份起,拟提任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前还要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去年底开始,凡是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都要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严把纪律审查关,防止“带病提拔”。
(二)要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四风”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这次元旦春节期间,省教育纪工委、驻厅纪检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了不少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应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中央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抓下去,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和扩大三年来的整治成果。要把纠“四风”与加强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结合起来。各级纪委要把纠“四风”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走形式、搞变通的行为,让心存侥幸者得到警示,让顶风违纪者无处匿迹。
(三)要严查处,重震慑,坚决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纪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党委(党组)书记对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最近,省纪委还专门出台文件,对打听案情、请托说情、打招呼、阻挠或干预纪委办案的人员情况,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轻则给予组织处理,重则追究纪律责任。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这项工作纪律,不得违规行事。对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让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付出代价。
四、加强党内监督,抓好领导干部自身廉政建设
加强监督,是对干部的政治关爱。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生命线,也是对官德的基本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守纪律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崇廉拒腐,廉洁自律。
(一)要在思想上坚持高标准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都查处一大批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其中不乏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我们省也不例外,既有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也有学校的领导干部,教训是深刻的。去年省纪委编发了一些违纪违法省管干部的《忏悔录》,我看了,内心深感震动,其中大部分人都讲到,缺乏党性锻炼、理想信念丧失、个人私欲膨胀,是自己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主要原因。这些人被查处,不仅对他们个人、家庭是悲剧,对组织也是伤害、损失。全省教育系统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在思想上坚持高标准,从严要求自己,增强底线意识,始终保持定力,筑牢思想防线。
(二)要在用权上自觉接受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都要自觉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纪委的监督,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委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研究干部和决策“三重一大”等方面,都要主动征求纪委的意见,确保不出问题、不出差错;纪委也要明确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同时,还要加强对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自觉远离诱惑,远离风险。对那些因出于公心、为发展而犯错的干部,还要注意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多关心爱护。这也是保护自己、保护干部的有力措施。
(三)要在家规家风上作好表率。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要管好自己外,还更注意管好家人和部属,决不能因为工作繁忙,对家人和部属情况不关心、不教育,甚至放任或默许其违规违纪。要按照省委尤权书记在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对领导干部提出的纪律要求,作好表率,树好榜样。要坚持做到不为“圈子”所累,杜绝拉帮结派,搞无谓的一团和气;不为奢靡所腐,不贪图享受,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做到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为小利所诱,始终保持定力,在名利上坚守底线,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不为权力所俘,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不贪恋官位,不追名逐利,自觉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最后,重点强调一下高校巡视问题。今年开春以来,省委决定分两轮四批对全省30所公办本科高校和教育厅直属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巡视,目前第一轮第一批对7所省属高校的巡视即将结束,下周起将对在榕厅属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巡视。各高校都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工作。尚未开始巡视的高校,要认真做好巡前准备、即知即改;正在接受巡视的高校,要做到立行立改;巡视结束后,各高校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全面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还要向社会公布。一段时间以后,省委巡视组还要开展“回头看”,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要严肃问责。
同志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使命所系、职责所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省委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责,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