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泉州十五中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07-06-28 08:25:54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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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泉州十五中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07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校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校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巩固、完善、深化、提高”为目标,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行“阳光工程”,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工会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监督机制,为构建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服务。
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充实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陈溪林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张上建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及时部署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成员由学校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定校长助理周道远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由各处室有关人员组成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做好校务公开栏各项目的公示、更新和材料的登记、积累;校党支部副书记车思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的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切实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收集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认真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根据《泉州市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
编制目录,规范程序:根据《泉州市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校务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具体化和细则化。公开的内容涵盖重要事项、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管理、学生管理、招生考试、重大工程及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等学校主要事务。确定每个项目的具体责任部门,公开目录做到责任到人,并及时公示,接受师生员工的评议,要及时收集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师生员工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及时整改。做到有公示、有回音、有结果、取信于民,群众满意。
公示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继续利用校务公开栏、收费公示牌、通知栏、校报、校园网,充分运用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党政工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坚持以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公开的重点。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相关政策。加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六公开”的力度。认真做好教材、教辅的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及教职工关心的人事聘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等热点问题的公开工作。
提高认识,强化督查:深刻认识到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师生员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学校稳定和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性,增强抓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对校务公开工作采取平时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师生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对各公开项目栏的及时公示和内容更换、公示材料的登记和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校务公开工作中表现较好的人员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做得较差的人员及时指出,督促其整改,达到激发工作积极性并互相促进的作用。
泉州市第十五中学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