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07-10-12 07:58:4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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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泉州市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泉教监〔2007〕11号)和《鲤城区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泉鲤政纠【2007】2号)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规范教育收费为关键,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对象
区教育局,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评议内容
评议教育局政风的内容主要是: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行业良好形象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是否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认真解决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整改结果;是否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是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是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等;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评议中小学校、幼儿园行风的内容主要是:招生收费和师德师风状况。重点是中小学校落实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规范收费管理,避免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执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收费的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阳光收费”、“阳光招生”等情况。
四、方法与步骤
今年我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综合评定的办法。评议工作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
(一)制定方案
各校要按照区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区教育局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选聘行风监督员,组成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参与评议工作。各单位要将本校活动方案报上级区教育局备案。
(二)宣传发动
召开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要总结和推广过去评议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联系教育实际,大力宣传一批遵纪守法、依法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参评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宣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职能和主要工作内容,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开展评议
1、问卷调查。教育局要邀请当地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基层学校,发放调查问卷,认真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明察暗访。教育局要不定期组织行评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反馈,并督促学校认真整改。同时,评议代表也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或组成专门的暗访组,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暗访,调查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投诉反映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新闻媒体所披露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情况。主要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形式,听取意见,做出评价。三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四)落实整改
1、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应按照评议内容,结合本部门和学校的实际,认真组织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广泛了解和征求本部门、本学校政风行风状况,尤其是部门的工作作风、效能建设,学校的招生、收费、师德师风等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汇总,采取措施,督促抓好自纠。
2、教育局、各学校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行评代表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
3、教育局、各学校要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举一反三,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督导检查
1、教育局要组织行评代表或有关人员对学校的行风建设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区教育局将组织对各校整改落实情况和民主评议行风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问题比较严重的,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重点派出专项检查组进行督导,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总结评议
1、各校要对学校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10月15日前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大会,并将评议报告报区教育局。
2、区教育局拟于11月上旬召开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对各校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各校要抓紧本辖区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3、年底前,区教育局将分别对各校行风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适时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迎接市教育局和区政府纠风办的考评。
五、工作要求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党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切入点和有效载体。教育局、各学校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它列入本单位工作的 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教育局负责检查、指导和评议辖区内学校行风建设情况。要明确责任,分解到人,加强督查,把评议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思想教育、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督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相结合。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革命传统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要联系教育实际,进行正面典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二要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相结合,促进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三要与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强化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要与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构建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靠领导重视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外部压力推动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突击性工作向日常性工作转变。
(三)改进评议方式。实行“年初承诺,统一部署,日常检查,年终评议”的办法,各校要先认真组织查找本校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经梳理后,作为今年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做出整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年中和年末,要不定期地组织行评代表深入学校,对行风情况和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教育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有关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确保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有效参与重大决策的监督和日常监督。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监督员在开展明察暗访时,教育局和学校要给予支持和配合。要广开言路,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二○○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