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关于第一食堂
建设方案及委托经营方案征集公告
一、征集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用餐需求,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保障,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拟建设第一食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学校第一食堂方案设计,以公开征集的方式,针对项目需求公开征集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第一食堂建设方案及委托经营方案征集项目;
2.项目规模:第一食堂位置在新楼负一层,用于满足学校师生用餐,食堂建设面积为1300㎡。
三、项目需求
(1)结合学校环境及学生食堂用餐情况,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和建筑艺术要求,对食堂总体布置、空间组合进行可能与合理的安排布置;
(2)征集范围及要求符合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内容和国家、学校相关设计标准,包括方案优化、修改、完善,方案文本制作,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并提交完整的方案设计成果;
四、应征单位基本资格(另册提供,需单独密封)
1.应征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征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征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应征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征人须提供应征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及应征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社会保障凭据复印件)
4.应征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现场踏勘及材料递交安排
(1)要求应征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提供设计方案供学校参考,联系人:黄老师、洪老师;联系方式:0595-22473362。
(2)征集人收取方案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方案文件将被拒绝,所有应征人递交的方案资料等恕不退回。
(3)应征人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4)递交方案方式:现场提交或电子PDF提交(电子邮箱:qz15zwc@126.com)
(5)递交方案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总务处
六、方案建议书至少应包括以下文件
1、针对本次采购人需求所作设计方案;
2、须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3、须提供整体平面规划方案;
4、征集人认为有必要时,要求应征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其它要求
所提交的方案文件内不允许体现品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不得体现应征人信息,文件统一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文件一式三份,均不得体现应征人名称、不得加盖应征人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地址、不得做任何记号等,否则方案无效;应征人必须将纸质方案用档案袋或其它包装密封牢固封面四角允许盖章,封面允许体现应征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本次方案设计为免费设计。热烈欢迎有意向参与我校第一食堂建设和运营的应征人自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费用自理,学校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
征集人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繁荣路421号
联系人:黄老师、洪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47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