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新华·福建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推评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鲤城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提高我区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4年“新华·福建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闽教学会[ 2024 ] 11号)和市教学会[ 2024 ] 2号精神,就我区开展推评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闽教学会[ 2024 ]11号(见附件:包括一份通知、五份附件)通知的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列入市级推评的对象 。
- 教学成果奖的推评范围为2023年鲤城区推选申报泉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附件4)。
- 推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全国核心刊物(限第一作者)。论文类和专著类推评项目应是2018年8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已获往届国家和省级成果奖的项目不得申报。
- 每种类型的奖项,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四)署名多人的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含通信作者)进行申报。
(五)系列丛书只能以单位著作独立推评。
(六)成果不得剽窃或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有此类问题立即取消推评资格。
- 推荐名额安排:
推荐的成果类型包括“教学成果奖、优秀论文奖、优秀论著奖”三种。区属各中小学校参照评选条件,每校按一种类型不超过1件申报。
- 区级推评工作:
区级推评工作由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按一种类型择优推荐2件成果参加市级评选。参评作品可同时申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 。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校报送的材料按照省上文件通知要求执行,并汇总推评成果填报汇总表word版(直接应用省级汇总表),于2024年6月18日之前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jyky@163.com(以2024市级教育优秀成果奖推评+负责人姓名+学校为文件名,压缩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事项要求
各区属学校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确保推荐项目质量,彰显我区基础教育研究的成果水平 。
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18259500168 。
附件:“闽教学会[ 2024 ]11号文件通知及附件
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4月25日
抄 送:鲤城区教育局 |
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4月25日印发 |